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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政厅关于《海南省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我厅起草的《海南省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bgs_sgj@hainan.gov.cn,并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海南省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可将将意见寄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邮政编码:57020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海南省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日。
附件:附件1 海南省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docx
附件2 海南省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docx
海南省民政厅
2024年1月22日
征集结果反馈:《海南省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集意见的结果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