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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扎实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 全省新命名乡村地名783条
2024-10-16 10:11 来源: 海口网 发文机关: 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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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陈歆卓)10月15日,海南省民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我省“乡村著名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自2023年10月开始,省民政厅分阶段分批次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在全省新命名乡村地名783条,设置三维码地名标志634块。

加强地名管理 助力乡村振兴

据介绍,为扎实推进“乡村著名行动”,省民政厅以地名采集上图为牵引,全面推进命名设标、文化保护、信息服务、应用赋能,积极发挥地名的当下价值和传承作用,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

为强化政策保障,省民政厅修订出台了《海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明确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的主体及职责、地名标志制作和设置内容等,联合11个省直部门印发《海南省“乡村著名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并联合农业农村、商务、旅文等部门推动区划地名“一张图”信息化服务工作,推动齐抓共管发力。

2023年10月开始,我省分批次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试点工作,将在2024年完成海口、三亚、儋州、文昌、东方、五指山、乐东、定安、屯昌等9个市县第一批试点工作,2025年完成海口、三亚、琼海、万宁、澄迈、陵水、昌江、保亭、临高、琼中、白沙等11个市县第二批试点工作。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计划到2035年,实现全省乡村地名及其标志的广度、密度、精细度,全面适应乡村治理需要,乡村地名文化持续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乡村标准地名信息逐步在各领域规范使用,地名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充分显现。

弘扬地名文化 提升服务效能

发布会介绍,在试点过程中,各试点市县以乡村道路命名为重点,注重发掘当地特色地名文化,根据道路所在地区的历史沿革、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地理环境、地形地貌、自然景观等进行命名。截至9月底,全省新命名783条乡村道路,包括“耕樵路”“吾乡路”“弦歌路”“春秧路”等一批体现东坡文化的特色地名。

为全面提升乡村地名服务效能,各市县试点加大村牌、街路巷牌等标志设置力度,逐步实现“有名就要有标”,设置634个三维码地名标志,群众可通过扫码获取道路简介、周边场所介绍、农旅特色产品推介、民政业务办事流程等服务,使地名标志成为当地便民服务、地名文化宣传的重要接入口和展示平台,成为美丽乡村的“微景观”。

在开展地名文化宣传和深化地名信息服务方面,省民政厅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地名文化建设,积极开发乡村地名文化产品。同时,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和地名管理信息平台,加大乡村地名信息采集力度,方便百姓出行导航、山货进城、快递进村。此外,各市县还通过“电商+地名+农产品”模式,推动培育、赋能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特色农业品牌。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继续发挥地名文化价值和“名片”作用,发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地名建设,使美丽乡村更加“声名远扬”,努力打造海南自贸港特色地名品牌,为助力乡村振兴作出民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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