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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老年助餐服务调研和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2024-10-14 07:59 来源: 省民政厅 发布机构: 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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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政厅就海南省老年助餐服务调研和评估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需求

1.名称:海南省老年助餐服务调研和评估项目。

2.数量:

序号

商品名称

 量

 位

1

海南省老年助餐服务调研和评估项目

1

3.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采取包干制,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4.项目基本概况: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助餐服务,将“老年幸福餐桌”项目列为2024年省级民生实事项目。根据《“老年幸福餐桌”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目标是2024年在全省设置不少于82个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点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实现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市县“全覆盖”,为老年人群体就近提供助餐服务。截至目前,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已经投入运营的老年食堂90家。为加强老年食堂运营后的动态评估、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进一步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全面掌握老年助餐政策执行情况。根据工作需要,拟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全省老年助餐服务调研和评估,通过统计、分析老年助餐服务人次数量、老年助餐补贴标准、服务人群满意度等,形成报告建议,为全省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2.申报方应成立专门的工作组,服从采购方的安排,保证调研评估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3.工作组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养老服务领域研究经验,并负责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全过程(提供经验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投标人报价时,需提交详细的资金测算明细。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采购主要内容

1.负责制定调研评估工作方案。

2.负责设计评估内容及指标体系、评估标准。

3.负责开展现场评估工作。

4.负责根据政策研究结果及现场评估结果,出具评估报告,提出建立老年助餐常态化质量评价机制等意见建议。

5.独立全流程顺利完成的其他评估相关工作。

三、报名时间、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8:00至2024年10月16日18:00。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见附件。

四、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即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6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与公告期限时间相同。开标时间以采购方电话通知为准。

(二)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民政厅213会议室。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南省民政厅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898—65349002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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