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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政厅关于《海南省省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地名称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现将省民政厅联合省林业局起草的《海南省省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地名称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hdmc_mzt@hainan.gov.cn,并请在邮件标题上注明“省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地名称管理规范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邮政编码:57020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省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地名称管理规范征求意见”字样。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8日。
附件:
附件1:海南省省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地名称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海南省省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地名称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海南省民政厅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