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
logo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务动态
2026-04-13 10:12 来源: 省民政厅 发布机构: 省民政厅
分享到:

海南省民政厅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省民政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民政建设,有力推动全省民政法治事业取得较好成效。

一、2025年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民政厅党组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组书记严格遵循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规定,以厅党组会、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以及厅务会的方式集体学法、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近30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部署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法治督察工作。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理论书籍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20余部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扎实推进民政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开展民政规范性文件与重要政策专项审查评估工作,8件政策文件报请省市监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开展省政府文件与涉及市场经营主体的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考试与全省民政系统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工作流程,壮大民政执法队伍。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并完成终期总结评估。出台《海南省民政厅对外签订合同管理规定》《海南省民政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新修订)》,明确全省民政领域75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强化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工作,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和审核把关作用,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备案审查制度,2025年出台的《海南省公墓管理办法》、《海南省社会组织负责人谈话办法》、《海南省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指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已报省司法厅备案。

(三)持续保障民政领域法规政策供给。开展社会组织注销立法课题调研,起草《海南省社会组织注销登记条例》并列入2026年省人大立法计划预研项目。开展《海南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修订调研工作,并列入2026年省人大立法计划预研项目。起草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海南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发布《旅居养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构建多元参与“大救助”格局促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修订出台《海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海南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规范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城乡社区工作者享受社会救助备案登记。制定印发《“精康融合行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2500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康复服务。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殡葬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加强水利风景区、公路隧道、桥梁、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等地名命名更名管理。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中华慈善日”、“敬老月”活动、禁毒宣传月、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自由贸易港法宣传周、“润心伴成长,共同护未来”六一儿童节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殡葬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海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以老年人权益保障、反电信诈骗、防非法集资、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等“助老护老”法治宣传活动,举办“中华慈善日”“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等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

(五)推动提升执法监管效能。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四强”管理体系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构建综合监管、协同服务的跨部门工作机制。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谈话制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规范涉企收费、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授牌活动。开展全省行业协会商会换届乱象整治,全面排查社会组织换届风险隐患。加快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对39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引导48家申请激活、5家注销。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引导社会组织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行业标准109项,179家社会组织参与旅游、物业、农产品加工矛盾纠纷调解6000余起。联动开展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医养结合服务、食品安全、消防隐患等问题排查整改。创制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清单,建立养老机构“白名单”机制;制定《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表》、《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清单》,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安全监管机制。深入推进跨部门、多层级联合执法,联合科技、教育、农业农村、旅文、市监、消防等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成对全省53家监管对象的现场检查,其中社会组织16家、慈善组织4家、养老机构26家、经营性公墓7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70余项,有效排查和消除有关机构的安全风险与服务隐患。

二、存在问题

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法治思维深化不足,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对殡葬改革、跨部门执法等复杂问题运用法治方式能力较弱;二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殡葬、社会组织等领域专业执法人才短缺;三是针对农村老年群体等特殊对象,宣传手段单一、内容与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部分群众对法规政策知晓率仍需提高。

三、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2026年,省民政厅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民政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重点立法工作。运用海南自贸港立法权,加快研究制定列入2026年立法预研项目的法规文件,集中力量推动社会组织、殡葬管理、慈善事业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制修订工作。二是加强民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民政法治教育培训,熟练掌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殡葬管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文件,提高执法考试参加率与执法人员比例,着力提升依法办事、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持续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全面推行和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并动态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用好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专项治理,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平稳有序开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民政厅  中文域名: 海南省民政厅.政务

主办:海南省民政厅    琼ICP备2022017465号    联系电话:0898-65321982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5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