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
logo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温馨提示
省交警总队提醒机动车驾驶人考试10条注意事项
2019-12-16 15:28 来源: 海南省交警总队 发布机构: 省民政厅 【字体:   打印

省交警总队就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发布十点提醒注意事项:

1.如何预约考试

对于预约A1、A2、A3、B1、B2、C1、C2、C5考试车型的,您可登录互联网https://hi.122.gov.cn或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成为用户后,可进行科目考试预约和查询预约情况。

2.考试科目及考试预约顺序

考试科目分为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首先应当预约科目一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全部合格后,方可预约考试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3.考试科目合格分数

科目一满分100分,达到90分合格;科目二满分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达到90分合格,考试其他准驾车型的达到80合格;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满分分别为100分,达到90分合格。

4.完成考试的期限和次数要求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核发有效期为3年的《学习驾驶证明》,您应当在3年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且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最大预约成功的次数各不得超过5次,否则所有已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5.关于补考的规定

您每次预约相应考试科目成功后可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当场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视为本次预约考试不合格,只能重新预约该科目考试。其中,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10日后方可再次预约。

6.汽车类驾驶人考试费用和缴费渠道

根据物价部门规定,汽车类(除C5外)科目一考试收费每次70元,科目二考试收费每次230元,科目三考试收费每次200元,驾驶证工本费10元。您可在考场进行现场缴费或登录互联网https://hi.122.gov.cn、交管12123APP进行缴纳考试费。

7.考生注意事项

您在考试前要进行考试报到,核实参考资格。考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区域,您可提前将手机及其他随身物品存放在考场存物柜中。考试结束后,请到考试签名处确认成绩,按规定签名后再离开考场。不签名的,考试合格成绩不予以确认。

8.考生的权利

没有考试安排时,您可免费在考场内徒步熟悉考场。考试结束后,您可在3日内查看自己考试过程视频资料。如您对考试有疑义,可当场向考试员进行反馈或申诉。如您对考试员答复处理和考试行为有疑义,可向派驻考试员的车辆管理所反映或申诉。当日执考的考试员及考场工作人员信息已在考场进行公示,接受您的监督。

9.考试作弊承担的后果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成绩无效,一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对于组织考试作弊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10.防骗提醒

请不要轻信他人交钱考试包过等承诺,谨防诈骗!对于发现考试员、安全员或其他考场工作人员非法索要、收取考生财物的,请拨打举报电话:(0898)6883514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民政厅  中文域名: 海南省民政厅.政务

主办:海南省民政厅    琼ICP备05000041号    联系电话:0898-65321982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5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