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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类问答——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
2022-11-24 10:32 来源: 省民政厅 发布机构: 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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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 农村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是不是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应全部纳入低保

低保制度有救无类,对于所有困难群众一视同仁,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纳进来。农村低保标准超过扶贫标准后,建档立卡贫困户只要其家庭收入、财产、户籍条件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经低保程序审核审批后,都可以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否则,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一定不能纳入低保范围。

Q2 : 农村低保、特困家庭的帮扶联系人应该履行哪些职责 

按照《海南省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实施办法》(琼府办〔2017〕112号)要求,各市县政府应从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政府选派综合素质好、熟悉农村工作、事业心强的干部担任帮扶联系人。帮扶联系人应准确掌握帮扶家庭教育、医疗和住房情况,并对“三保障”落实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帮扶家庭“三保障”未落实的,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帮扶联系人对帮扶家庭“三保障”问题未解决又不登记纳入导致漏评的,追究其责任。

Q3: 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纳入低保范围

两类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纳入低保范围,一是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政策帮扶脱贫;二是因残疾、重病或遭遇其他急难事件等导致刚性支出增大、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Q4 : 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要注意哪些问题

要注意依法、依规行政,要讲两个“规矩”:一是要“符合条件”,要进入农村低保或者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必须符合各自的政策规定,不得降低条件或无条件将某类特殊群体集中纳入保障范围,造成“特殊保、特殊扶”;二是要“按规定程序”,要进入低保范围必须按照低保的程序进行审核审批,不得绕过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直接将某类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对于扶贫亦是如此。

Q5 :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应注意哪几种情况

一是尚未解决“三保障”问题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进行帮扶。二是单独纳保的重度残疾人且住房被鉴定为危房的,可整户纳入建档立卡范围进行帮扶。三是登记在一个户口本上,但实际未共同生活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应先由公安部门按实际情况调整户籍人口再纳入建档立卡范围进行帮扶。四是子女有完全赡养能力的,父母不应被纳入低保或建档立卡范围进行帮扶。五是无户籍但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先由公安部门为其办理户口,再按实际共同人口计算其人均收入后再确定是否纳入“三保障”。

Q6 : 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农村低保对象可以共享扶贫开发政策吗

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是农村最困难、最脆弱的人群,虽然通过政府救助解决了“吃、穿不愁”问题,但如果不能享受扶贫优惠政策,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等方面仍难以实现“三保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海南省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教育医疗住房保障和产业扶持实施办法》(琼府办〔2017〕112号),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同的政策待遇;有劳动能力且有脱贫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当的产业扶持政策待遇。

Q7 : 随着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逐年减少,低保人数也要同步减少吗

低保是一项长期性的制度安排,主要瞄准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家庭,体现的是一个动态的相对贫困概念,保障的是社会上相对最低收入的这部分人群的基本生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低保标准会相应提高,即使考虑脱贫攻坚成效,农村低保人数也不是减的越快越多越好,而应有个适当的比率。同时,作为社会安全网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救助规模太小,则很有可能兜不住底,引发各类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极端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Q8 : 怎样正确认识关于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重合度问题

由于历史发展的多方面原因,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在管理部门、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和基层操作等方面不尽一致,导致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合率不高。有两种倾向性认识:一种认为低保和扶贫是两项惠民政策,只能二选一,非此即彼,不能同时享受,所以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人口就不应该重合。这种认识实际是为了搞平衡,人为将两项政策孤立、割裂。另外一种则极力强调重合率,以低保标准高于扶贫标准为由,要求将建档立卡对象全部纳入低保,实现100%重合。低保和扶贫是两项各自独立的政策体系,低保除了考虑家庭收入外,还有财产条件、户籍条件限制,还有一系列规范程序,不符合低保条件和低保程序的,不能纳入低保范围。扶贫亦是如此。因此,实现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人口100%重合,理论上讲不通,实际操作中也很难行得通,除非将这两项政策合二为一。衔接工作中,我们对这两种倾向都要高度重视,注意引导纠正,既要通过动态管理逐步提高重合率,又要防止片面追求重合率,冲击低保制度底线。

Q9: 农村贫困群众可以同时享受低保和扶贫政策待遇吗

农村贫困群众如果同时符合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各自识别认定的条件,应按照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各自的审核、审批程序,分别将其纳入低保和建档立卡扶贫范围,同时享受低保和扶贫两项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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