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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完成情况公示
2023-08-09 09:48 来源: 省民政厅 发布机构: 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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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部署,经厅党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报省委第四巡回指导组同意,现将本单位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完成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意见。

公示期限:2023年8月9日至8月13日

  联系电话:0898-65300153;0898-65236561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1号办公区省民政厅;省委9号楼1115室第四巡回指导组

附件:关于“社会组织监管能力弱”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中共海南省民政厅党组

2023年8月9日

关于“社会组织监管能力弱”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问题

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能力较弱,导致一些社会组织未按时参加年检或者存在重大事项未按要求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的行为。

二、责任单位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三、整改措施

1.开展工作调研,指导社会组织按要求参加年检和办理重大事项报告。

2.制定《海南省社会组织综合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促进形成综合监管合力。

3.协调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对违法违规的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整治。

4.开展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培训,提高各级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业务能力水平。

四、整改目标

(一)8月目标

1.2023年6月底前,加强工作调研和指导,派员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年报工作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2.2023年7月15日前,研究起草《海南省社会组织综合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

3.2023年7月底前,完成94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

4.2023年8月15日前,通过业务交流培、训等方式,提高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监管能力。

(二)下一阶段目标

出台《海南省社会组织综合监督管理办法》。

五、整改成效

1.截至6月底,已完成厅领导带队开展工作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安排工作人员在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开展面对面年检年报和重大事项报告指导工作,对部分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集中约谈,将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名单印发各主管单位,通过海南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年报年检工作通知;印发《海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举办论坛等重大活动事项报告的通知》。

2.截至6月底,已完成《海南省社会组织综合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并已征求两轮意见。

3.截至6月底,已完成94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

4.截至8月初,组织各市县民政部门开展工作调度培训;选派工作人员赴市县进行授课和现场答疑;组织社会组织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开展集中培训和交流,形成监管共识与合力。

关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能力不足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问题

精神障碍疾病给患者及家庭带来极大痛苦和负担。目前我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市县发展不平衡、部门协调不畅,无法有效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需求。

二、责任单位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三、整改措施

1.实施“精康融合行动”,制定《海南省“精康融合行动”方案(2023-2025年)》,整合各个部门资源,形成康复服务合力;

2.建立定期通报工作机制,每月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事项进展情况通报》。前往市县调研督导,规范开展康复服务;

3.收集整理康复服务先进经验材料,总结具有推广性服务模式,印发市县参考学习,提升康复服务效果。

四、整改目标

1.2023年6月底前,印发《海南省“精康融合行动”方案(2023-2025年)》;

2.2023年7月底前,为不少于1000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

3.2023年8月15日前,提炼整理2-3个市县先进工作经验。

五、整改成效

会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残联制定印发《海南省“精康融合行动”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在全省建立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康复对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转介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市县(区)覆盖率100%工作目标,指导各市县严格按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开展康复服务,全省建立康复服务档案4175人,支出资金1392.60万元,免费实施康复服务50846人次,改善和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与参与能力和就业能力,满足了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需求,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养老服务发展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问题

全省养老护理员人才队伍专业技能水平不高;分层分类的养老服务还不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不充分。

二、责任单位

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三、整改措施

1.组织2500名养老护理员进行培训,提升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专业技能水平。

2.制定出台特殊困难老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建立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探访关爱服务机制。

3.选取有条件的市县开展养老志愿服务互助试点,发挥低龄老年人和“候鸟老人”余热,让高龄失能老人老有所养,让低龄健康老人老有所为。

4.选择有条件的社区开展居家社区“1+N+X”(1个服务平台、N项服务、X个家庭)养老服务试点,推动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四、整改目标

(一)8月目标

1.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2500名养老护理员的培训任务,进一步提升全省养老护理人员的技能水平。

2.2023年6月底前,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特殊困难老年人意外风险。

3.2023年7月底前,选定有条件的市县社区开展养老志愿服务互助试点,指导其充分调动“候鸟老人”参与积极性,探索接力式的互助养老服务模式。

4.2023年8月15日前,选定具备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探索符合海南自贸港发展形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二)下一阶段目标

1.指导琼海市民政局开展好养老志愿服务试点工作,梳理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和工作机制。(完成时限:2024年6月)

2.指导海口市琼山区开展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1+N+X”试点工作,梳理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和工作机制。(完成时限:2024年6月)

五、整改成效

1.印发《海南省2023年度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导海口、琼海、昌江、陵水4个民政局按照实施方组织开展4个片区的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截至8月4日,已培训养老护理员2601人。

2.2023年6月28日,联合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等8家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建立对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探访关爱服务机制。

3.先后赴湖北、重庆、四川调研养老服务工作,并赴琼海、陵水、儋州实地考察调研,已选定琼海市长养乐园养老服务中心作为开展养老志愿服务互助试点机构。目前,琼海市民政局已制订试点方案,正在开展试点工作。

4.先后赴湖北、重庆、四川调研养老服务工作,并赴琼海、陵水、儋州实地考察调研,已选定海口市琼山区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1+N+X”试点工作,并印发《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1+N+X”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民通〔2023〕35号),正在指导海口市琼山区开展试点工作。

关于“社会防护”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问题

“护苗”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发现“社会防护”行动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市县推进“社会防护”行动力度不一致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制度落实还不到位

二、责任单位

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三、整改措施

1.制定出台社会防护行动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推进“社会防护”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2.赴五指山等市县开展“社会防护”行动督导调研,针对存在问题,向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旅文厅等部门和五指山等市县发送督办单。按月调度“社会防护”行动开展情况,推动整改落实。

3.在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查询,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

四、整改目标

1.2023年6月底前,印发《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社会防护”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2.2023年7月底前,赴五指山等市县开展“社会防护”行动督导调研,推进各市县及时开展“社会防护”行动。

3.2023年7月底前,全省4个儿童福利院的从业人员全部完成无违法犯罪记录查询。

五、整改成效

1.印发《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社会防护”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后,明确了省旅文厅牵头“加强未成年人正常社会环境治理”工作,省委网信办牵头“净化网络信息环境”工作,省民政厅牵头“建立完善职能部门监护职责”和“加大社会各界保护未成年人力度”工作,省委政法委牵头“大力推广‘四访五帮’工作机制”工作。细化了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旅文厅、省民政厅等18个成员单位24个事项63项具体任务,建立了月调度、信息报送、资源共享、年度总结、检查督促5大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了“社会防护”行动工作机制。

2.省“社会防护”行动小组办公室联合省公安厅、省旅文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成员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五指山等市县开展实地督导,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向市县和有关部门印发问题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目前,未成年学生吸烟、骑乘电动车,校园周边烟酒销售点售烟给未成年人等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推动省人大出台《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文身场所、宾(旅)馆、酒吧、网吧等经营场所违法违规接纳成年人等情况得到有效治理;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网站、app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3.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落实关于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开展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的规定,确保全省4家儿童福利机构145名工作人员无违法犯罪纪律,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关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数量较少,专业服务水平不高”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问题

因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领域工作的本领不强,导致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数量较少,为群众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水平不高。

二、责任单位

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处

三、整改措施

1.深入市县开展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运行情况调研,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开展全省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市县民政局解决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运行中的问题。

2.指导三亚、儋州、万宁、定安、屯昌、昌江、乐东、白沙、保亭等市县民政局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为群众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3.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增加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数量,加强基层民政服务力量。

4.指导市县民政局组织驻站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

四、整改目标

1.2023年6月底前,完成我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运行情况调研报告;

2.2023年8月15日前,新建乡镇(街道)社工站35个。

3.2023年8月15日前,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105名,增加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数量,加强基层民政服务力量。

4.2023年7月底前,开展全省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业务培训。8月15日前,60%的乡镇(街道)社工站驻站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

五、整改成效

1.前往海口、儋州、临高、定安、屯昌、乐东等市县调研,完成我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运行情况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2023年7月13日举办全省民政系统慈善社工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指导市县民政局充分发挥社工站“五社联动”作用,优化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和管理,提升社工站服务水平。

2.指导三亚、儋州、万宁、定安、屯昌、昌江、白沙、保亭等市县新建社工站77个,进一步扩大乡镇(街道)社工站覆盖率。

3.新发展乡镇(街道)专职社会工作者231名,增加了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数量,加强了基层民政服务力量。

4.印发《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组织乡镇(街道)社工站驻站社会工作者参加培训,80%的驻站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专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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