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
logo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热点专题 >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已归档)
全省第一批主题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2023-08-09 09:55 来源: 省民政厅 发布机构: 省民政厅
分享到:

根据党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部署,经厅党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经省委第四巡回指导组同意,现将本单位“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完成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意见。

公示期限:2023年8月9日至8月13日

  联系电话:0898-65300153;0898-65236561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1号办公区省民政厅;省委9号楼1115室第四巡回指导组

附件:海南省民政厅“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完成情况公示清单

中共海南省民政厅党组

2023年8月9日

海南省民政厅“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完成情况公示清单

(2023年8月8日)

序号

任务事项

工作目标

完成情况

1

着眼省内群众在居家养老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困惑,利用厅本级全媒体宣传矩阵,制作并推送“手把手教老人如何居家养老”图文宣传资料,为群众护理家中老人、居家老人生活自理,提供帮助。

2023年8月初,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网络平台发布居家老人相关注意事项视频,为居家老人生活自理或家人照护提供帮助。

2023年5月17日启动前期需求及资料收集工作,联合省托老院针对居家养老老人容易发生的意外、注意事项、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收集素材,初步完成了视频脚本编撰工作,为制作并推送“手把手教老人如何居家养老”图文宣传资料打好坚实基础。

2023年8月4日,已委托省电视台视频拍摄视频“如何辨别风险,预防老人跌倒?”,通过省电视台“新闻君”微信公众号以及我厅“海南民政”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平台发布。

2

免费为省级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场地资源、政策培训等服务,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1.2023年6月底前开展4场活动,含党建工作指导活动2场、财务管理建设培训1场、政策法规解读活动1场。

  2.实现为3家入驻社会组织提供场地支持。

  1.指导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面向社会组织提供场地共享服务,为社会组织免费提供办公、会议、洽谈等办公场所以及后勤服务保障,降低社会组织发展成本;派专员到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社会组织年检年报业务提供一对一填写辅导服务。已开展党建工作指导活动2场、财务管理建设培训1场、政策法规解读活动1场。具体为:2023年5月6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辅导讲座;2023年5月18日,召开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百日攻坚行动”推进会;2023年5月23日,开展海南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政策法规)1场、财务管理培训班1场。

  2.3家社会组织入住孵化基地:2023年5月29日海南蓝海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5月31日海南禁塑产学研促进会、2023年6月1日海南省农业经理人协会。

3

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生活保障标准,提高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

联合省财政厅下发提标文件,指导市县做好提标工作。

2023年7月21日,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明确从2023年9月起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惠及全省17.3万名低保对象和2.5万名特困人员。

提标后,将各市县(海口、三亚除外)城市低保标准从610元/月提高至69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530元/月提高至640元/月;将海口城市低保标准从610元/月提高至69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610元/月提高至640元/月;三亚城乡低保标准保持不变。将各市县(三亚除外)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800元/月提高至900元/月;三亚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保持不变。

4

  落实省委省政府2023年为民办实事事项,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市县覆盖率,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水平。

  1.2023年6月底前,印发《海南省“精康融合行动”方案(2023-2025年)》;

2.2023年8月15日前,为不少1000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

3.2023年8月15日前,提炼整理2-3个市县先进工作经验。

  1.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和省残联印发《海南省“精康融合行动”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

  2.截至2023年7月31日,全省共建立康复服务档案4175人,支出资金1392.60万元,免费实施康复服务50846人次;
  3.收集整理琼海市、东方市康复服务工作先进经验材料,正式印发各市县参考学习。

5

为了满足部分群众希望在“5.20”具有谐音和美好寓意的时间节点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全省各市县县(区)级以上婚姻登记处增加5月20日(星期六)延时服务,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5月20日(星期六)当日,全省各市县县(区)级以上婚姻登记处提供延时服务。

1.5月11日指导各市县做好“5.20”婚姻登记相关工作,其中有提前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向社会发布通知或公告、引导公众提前预约等。

2.5月20日,全省130余名婚姻登记员为爱加班,共办理结婚登记1900对,是平日全省结婚登记量的7倍。

6

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水平,让老年人享受到质量更优的护理服务。

8月15日前,完成2500名养老护理员培训任务,进一步提升全省养老护理人员的技能水平。

已印发《海南省2023年度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导海口、琼海、昌江、陵水4个民政局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开展4个片区的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已培训养老护理员2601人。

7

深入开展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为有需要的社区工作者、民政专干、禁毒专干、网格员以及政法、公安、司法、教育、医疗卫生等基层一线有关人员免费提供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

2023年8月15日前,培训2000人。

已指导省慈善总会开展2023年全省社会工作人才培训项目,截至2023年7月底,培训人数已超过3000人,目前培训工作还在持续开展。

8

支持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设置多功能室,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关心关爱服务。

1.支持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多功能室建设。

2.全省开展不少于10场未成年人关心关爱活动。

1.制定《关于采购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的方案》,投入28万元购置陶艺拉坯机、书框、硅胶发泄人、移动教学一体机等一批设施设备,完善心理驿站、阅览室、手工室、活动室和多功能教室等功能室,更好地服务广大未成年人。

2.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在全省共开展22场未成年人关心关爱服务活动,共有2300余人参加,其中在省救助管理站(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举办1场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进行了《未保法》宣讲,困境儿童、未成年学生及家长200余人参加活动,并同步进行云直播;在琼海、临高等市县共举办21场家庭教育指导志愿服务、防溺水安全教育等未成年人关心关爱活动,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共有2100余人参加,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浓厚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民政厅  中文域名: 海南省民政厅.政务

主办:海南省民政厅    琼ICP备05000041号    联系电话:0898-65321982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5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