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来源: 海南日报客户端 | 发布机构: 省民政厅 |
分享到:
|
困境儿童是未成年人中的特殊群体,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十四五”时期,民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在12月22日举办的“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场)——海南省民政事业“十四五”时期发展改革成效专场上,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十四五”时期,我省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将家庭困境、自身困境、监护困境儿童纳入福利保障范围,集中养育、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分别从每人每月1450元、1050元提高至2210元、1700元。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于普通门诊、特慢病和住院等费用给予全额资助;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有效解决孤儿看病和康复问题。将“福彩圆梦·助学工程”、海南省特惠性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对象拓展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引导慈善力量广泛参与,让每个困境儿童有学上、上好学。
同时,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将全省10家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整合为4家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先后投入资金2.2亿元进行改(扩)建,全面提升机构的养育、医疗、康复、特教和社会工作服务能力。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作用发挥,建成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9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218个,探索打造“护苗驿站”未成年人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13个,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监护、心理关爱、矫治纠偏、法治宣教等多元化服务。建立重点未成年人包保帮扶工作体系,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232名、村(居)儿童主任3280名,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关爱帮扶等工作,打通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最后“一公里”。
此外,纵深推进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联合18个部门开展“社会防护”专项工作,建立“包保责任人+专业社工”帮扶机制,不断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依托专业社工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展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推动重点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率和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签订率达到100%。开展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发布流动儿童在海南省居住享有的43项关爱服务清单,让流动儿童及其家庭享有更加均等、更加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组织“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率达到100%,帮助困境儿童以积极健康心理素质和精神面貌克服困难、成长成才。积极探索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为社会上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康复、托养等服务。
下一步,省民政部门将继续聚焦困境儿童急难愁盼,不断丰富和创新关爱服务的工作举措,着力推动儿童福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琼公网安备460106020002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