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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政厅关于琼粤港澳社会组织合作课题项目采购公告
2026-03-30 08:33 来源: 省民政厅 发布机构: 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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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政厅就“琼粤港澳社会组织合作课题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琼粤港澳社会组织合作课题项目。

(二)项目概况:推动琼粤港澳社会组织在公益服务、专业交流、人才培育等领域合作,是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跨区域社会组织规范化、国际化、专业化水平。开展琼粤港澳社会组织合作课题研究,旨在探索构建跨境公益合作的政策体系与标准互认机制,为全国社会组织跨区域协作提供“自贸港样板”。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10万元。

(五)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底前。

二、采购需求内容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提供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6.具有承担该委托业务的能力和业绩(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1.根据琼粤港澳社会组织发展实际,组成专家组,开展调研,收集资料;围绕琼粤港澳社会组织合作现状、政策壁垒、实践模式与典型案例,形成可落地的合作机制、路径清单与政策建议,并提出琼粤港澳社会组织协作的顶层设计与功能定位、公益协同的重点领域与实施路径、公益品牌建设与社会组织影响力提升等方面的建议,形成课题报告。

2.组织专家召开研讨会,就调研报告征求和收集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调研报告内容,形成课题报告送审稿。

3.课题报告要为下一步出台跨区域社会组织合作专项政策或促进意见提供创新思路和前瞻性指导,协助做好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出台工作。

4.明确成果归属。与课题项目相关的一切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海南省民政厅所有。

三、报名时间

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1日。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时间:截止2026年4月1日18:00前。

(二)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125办公室。

(三)材料要求:响应文件装订成册,须密封。

1.符合“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的佐证材料。

2.对照《琼粤港澳社会组织合作课题项目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所列评分细则,形成的竞标材料。

(四)开(评)标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海南省民政厅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707590167

附件:附件.琼粤港澳社会组织合作课题项目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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