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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省民政厅工作要点
2022-03-31 17:29 来源: 省民政厅 发布机构: 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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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为海南自贸港建设作出民政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统筹推进《海南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将规划提出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列为每年的年度重点工作,健全实施机制,强化监测评估,形成工作闭环;注重项目带动,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有序推动规划明确的8个重点工程,系统提升民政服务保障能力,把规划蓝图变成实景图。

二、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履行好“六稳”“六保”相关职责,服务自贸港建设大局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比对,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对可能致贫返贫的群众及时预警、及时救助帮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制定印发系列配套政策文件,推动实现省域范围内“同一服务标准”“同一时限要求”,形成无差别、均等化社会救助服务模式。

三、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出台海南自贸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推进市域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抓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工作,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创新,为全省推开提供经验借鉴。编制“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持续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推进党群服务中心与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融合建设,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商圈)四级服务阵地体系,强化社区为民、便民服务功能。持续开展5个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出台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

四、高质量发展养老服务。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养老服务条例》立法,研究制定普惠性养老服务价格标准、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评估标准和基本养老服务对象需求精准识别机制。坚持以事业带产业,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运营。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严厉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行为。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发挥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功能,推进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对接,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大力推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面向居家老人提供实时、高效、低成本的“互联网+养老”服务。深入开展普惠性养老工作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海南本地老人的养老需求,积极稳妥拓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开展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探访制度,逐步将对象拓展到独居、空巢、高龄老人,不断提高老年人关爱服务水平。

五、履行好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的方式,进一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将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组织全省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推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建设和乡镇(街道)未成年救助保护工作站建设,提升机构养育保护水平。

六、创新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深化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研究,大力支持推动儋洋一体化建设;依据《海南省设立镇、街道标准》,稳妥审慎做好符合条件的乡改镇、镇改街道研究论证工作;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行政区划管理服务平台,不断提高行政区划管理服务的智慧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做好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规范全省地名管理,讲好海南地名故事。开展乡级行政区域界线集中巡查。

七、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从形式覆盖到工作覆盖转化。用好全国社会组织法人库平台,发挥社会组织管理领导小组作用,整合资源力量,深入社会组织中开展调研,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市县社会组织党建平台和孵化中心,优化社会组织资源链接与培育扶持服务。积极探索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路径,在行业组织中开展赋权试点,发挥行业组织“三个重要作用”。清理僵尸社会组织,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治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其积极发挥作用。

八、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和其他专项事务工作。坚持殡葬服务公益属性不动摇,研究制定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奖补机制,建立公墓建设项目督办工作台账,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不断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要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推广《绿色殡葬》标准,深化绿色殡葬改革,推行绿色、文明、惠民殡葬。持续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健全残疾人福利体系和帮扶体系。持续扩大省级婚俗改革试点,推进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

九、进一步推动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发展。弘扬慈善文化,初步搭建枢纽型慈善组织体系,强化慈善组织监管,做大分好慈善蛋糕,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推动《海南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立法工作,出台志愿服务相关配套政策,规范志愿服务工作。制定出台推进海南省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新建76个乡镇(街道)社工站,推进“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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