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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托老院单位预算
2021-02-22 09:29 来源: 省民政厅 发布机构: 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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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托老院概况

第二部分 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单位收支总表

八、单位收入总表

九、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关于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七、关于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托老院概况

海南省托老院于2013年经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隶属于海南省民政厅,为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7名。截至2020年底,我院实有员工人数123人,其中在编人员11人,编外聘用人员112人。

根据我院实际及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内设六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财务部、后勤部、生活护理科、医疗康复科、营养膳食部,主要职责和任务包括:(一)编制托老院长远发展规划,制定工作计划;(二)承担全省社会老人住养护理、医疗康复、文体娱乐、精神慰藉和临终关怀等服务工作;(三)负责托老院服务设施管理;(四)开展与全国养老福利机构间的联系与合作;(五)承担全省养老机构信息咨询和业务培训;(六)承担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2021年海南省托老院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78.74万元;支出总计178.7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24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9.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6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35.53万元增加43.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通过招考录取3名在编人员,2021年相应人员所需财政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资金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24万元,占比86%;卫生和健康支出9.04万元占比5%;住房保障支出16.46万元占比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27.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8.24万元增加29.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7.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3.55万元增加3.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6.77万元增加1.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7.2万元增加1.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6.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77万元增加6.69万元。以上类目增加原因均是2020年底通过招考录取3名在编人员,2021年相应人员所需财政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资金预算增加。

三、关于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78.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费(体检费)、邮电费(通讯补助);公用经费2.74万元,主要为财政人员工会经费。

四、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托老院为公益二类三类七档事业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与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

五、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托老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2175.14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收入预算2175.1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5万元,占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74万元,占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931.4万元,占8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135.53万元增加43.21万元,原因是2020年底通过招考录取3名在编人员,2021年相应人员所需财政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资金预算增加。202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后,将事业单位经营收支纳入预算编制,故事业单位经营收支数据无法与上年对比。

八、关于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托老院2021年支出预算217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74万元,占8%;比上年预算数135.53万元增加43.21万元,原因是2020年底通过招考录取3名在编人员2021年相应人员所需财政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资金预算增加。项目支出1996.3万元,均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占比9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南省托老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工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救护车)、业务用车3辆(2辆接送老人专用车,1辆购物用车)。车辆均使用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保障运营,未使用财政经费。我院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海南省托老院1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78.7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996.3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海南省托老院单位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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