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6-26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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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民通〔2015〕210号
海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
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民政局, 洋浦社会发展局,各省级社会组织:
为加强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流程,提高项目效益,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函〔2015〕45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各市县民政局、洋浦社会发展局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广泛发动、突出重点,择优选择,组织做好项目申报指导和推荐工作。各地推荐的项目请于2016年1月6日前报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省级社会组织于2016年1月8日前直接报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我厅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统一报送民政部项目办公室。
附件: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民政厅
2015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彭小波,戴古凡;联系电话:65326935、65346610;申报电子邮箱:mz653466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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