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民政局,各省级社会组织:
为加强对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流程,提高项目效益,民政部印发了《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县民政局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广泛发动本市县社会组织做好项目申报指导和推荐工作。要优先考虑面向民生、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项目;优先考虑在特定领域发挥独特作用、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或作出特殊贡献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有地方财政资金、福彩资金和社会资金资助的项目;优先考虑上年度项目实施中管理规范、执行有序、效果显著的项目。各市县民政局推荐的项目请于2013年12月20日前报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省级社会组织可直接于2013年12月20日前报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申报电子邮箱:mz65346610@163.com。省民政厅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统一报送到民政部项目办公室。
省民政厅民管局项目联系人:彭小波,戴古凡,联系电话:65326935、65346610
海南省民政厅
2013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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