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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海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9-03-05 12:01 来源: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海南省民政厅200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所做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四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海南省民政厅(http://hainan.mca.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海南省民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民政厅,邮编:570204,电话:0898-65356585,电子邮箱:4600@mca.gov.cn

)。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条例》和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2008年,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在省民政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海南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工作创新,努力实现稳步提高,以贯彻《条例》为契机,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深化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渠道、规范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领导有力、稳步推进、良好发展的态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3条,占10.4%;业务类信息350条,占84.3%;其他信息22条,占5.3%。

三、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所做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苗建中厅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民政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进一步明确了厅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牵头推进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根据工作分工,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确定专人,明确分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开目录编制以及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并印发实施了 《海南省民政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省民政厅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并通过建立政务公开目录,充实更新了海南民政门户网站,确保最新的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三)加强民政信息报送

2007年12月,我厅制定了《海南省民政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民政信息的报送和奖励制度,有力的推动了民政信息工作稳步开展。据统计,2008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共被各级网络、刊物采用信息1282篇,在省委和省政府编发的刊物中我厅被采用的信息数量排名靠前,在民政部排名也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民政信息工作的进步,提高了民政工作的知名度,进一步推动了我厅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深化公开内容

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我厅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公益性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重要发文、机构设置、办事指南、业务工作、业务办理等事项。

(五)规范行政许可

2008年,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管理监督实施方案》,我厅把行政许可项目全部集中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成立了省民政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限时办结”的服务模式,实现了群众上门办理转变为现场提速办理与网上办理,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服务水平。此外,扎实做好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工作。认真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将新办、变更社会福利企业审批,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审批和涉外婚姻登记三项内容下放市县。为确保下放的行政管理权限顺畅运行,我们举办了行政管理事项下放培训班,制定了与下放事项相配套的实施细则,确保了下放的行政管理事项在市县顺畅运行。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创新实践的工作。整体看来,2008年,我厅在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我厅的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体现在:一是网上平台建设亟待加强,网上信息检索和与群众互动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交流培训工作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2009年我厅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海南省民政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全面公开涉及民生工作各类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二是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的公开渠道,进一步强化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民政厅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三是注重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互动,计划在民政厅门户网站上开设网上信访预约栏目,进一步加大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力度,及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四是进一步加强我厅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民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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